因工作需要,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支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执法辅助人员(编外合同用工)1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爱岗敬业。
2.高中及以上学历,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4日以后出生)。
3.有从事执法辅助岗位经验者优先。
4.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5.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形式,请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照1张到指定地点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8月4日至2017年8月10日。
3.报名地点:莲都区中山街北395号(质监大楼)1309办公室。联系人:孔凌,联系电话:2661016。
(二)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后,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按分数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开考比例不足1:3,按实际报考人数。)
2.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按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然后,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相关待遇
工资待遇面议,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所聘人员按国家规定缴纳相关保险(五险一金)。
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支队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