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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聘稽查支队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08-04  责任编辑:质量技术监督局)

因工作需要,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支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执法辅助人员(编外合同用工)1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爱岗敬业。

2.高中及以上学历,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84日以后出生)。

3.有从事执法辅助岗位经验者优先。

4.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5.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形式,请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照1张到指定地点报名。

2.报名时间:201784日至2017810日。

3.报名地点:莲都区中山街北395号(质监大楼)1309办公室。联系人:孔凌,联系电话:2661016

(二)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后,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按分数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开考比例不足1:3,按实际报考人数。)

2.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按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然后,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相关待遇

工资待遇面议,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所聘人员按国家规定缴纳相关保险(五险一金)。

 

 

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支队   

201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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