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丽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合同制用工),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专业
招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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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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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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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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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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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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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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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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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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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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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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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外合同制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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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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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专科以上(含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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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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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会计从业资格或相关工作经历(不限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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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出纳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8月8日以后出生),女性;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优秀的思想品德,身体健康健全,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能承受一定工作压力,服从组织工作分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365官方网站门户网(网站)。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实际情况,可采取如下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9日至8月15日(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丽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丽水市中山街北395号3号楼717室)。
咨询电话:0578-2661137
报名提供资料: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2.电子邮件报名: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574291324@qq.com。并发送相关报考材料jpg格式图片(必须扫描而成)及电子版的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择期通知考试。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方式的报考人员在考试前一天交验以上报考材料原件,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注重对考生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
笔试后,按招聘计划数1:3(开考比例不足1:3,按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按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然后,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考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五)公示、录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等情况,确定拟选聘人选,并在365官方网站网公示7个工作日。
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最终录用人选,按有关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并按规定交纳各种社会保险。
本公告由丽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负责解释。
丽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
2017年8月8日